新疆伊犁州鞏留園區企業孵化園建設項目二標段(EPC)-配套附屬設施建設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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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鞏留園區企業孵化園建設項目二標段(EPC)-配套附屬設施建設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伊犁州鞏留園區企業孵化園建設項目已由鞏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鞏發改基字[2023]254號、[2025]194號、[2025]19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鞏留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券資金及其他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伊犁州鞏留園區企業孵化園建設項目二標段(EPC)-配套附屬設施建設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鞏留工業園區
2.1.2建設規模:新建消防站1座,總建筑面積約3841.83m2;新建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1座,總建筑面積約為1322.8m2;新建事故應急系統,含事故水池,總容積約2625m3、污水提升池,容積為500m3、建設輔助用房138.08m2,新建園區事故水管網約6.05km,新建2.2km污水提升管線;供熱工程,配套建設供熱管網長度為4.34km×2;園區道路工程,新建園區道路長度為3474米;新建園區智慧平臺1套;新建園區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站2套;物理封閉及道閘系統,新建護欄網長度約為6.08km,道閘系統6套。
2.1.3總承包計劃工期:總工期:174日歷天,2025年6月10日開工建設,2025年11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其中包含設計期限60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4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次工程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設計(含深化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設備采購、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行業 (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含)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貳級](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施工單位(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的)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企業若中標,應在辦理中標通知書前,按照自治區住建廳2018年4月2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發布的《關于啟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設云區外建設工程企業進疆信息報送管理系統的公告》的規定,登陸新疆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簡稱新疆工程建設云,網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冊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且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班子成員須為進疆企業信息報送手續中登記人員,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具備具有具備注冊化工工程師(化工工程)執業資格及化工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②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③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