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增城區中心城區凈水廠污水處理設備更新改造特許經營項目-招標公告
增城區中心城區凈水廠污水處理設備更新改造特許經營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增城區中心城區凈水廠污水處理設備更新改造特許經營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實施方案已由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以增府函【2024】48號批準,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授權廣州市增城區供排水管理中心作為本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全部投資由企業自籌并積極向上級單位爭取資金,其中20%為自有資金,80%為銀行貸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廣州市增城區供排水管理中心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人,現對該項目的特許經營者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建設內容及規模
建設內容包括:
①通過更新改造中心城區凈水廠污水處理設備,將污水處理廠由15萬m3/d提升至20萬m3/d,同時通過增加設備將荔城泵站規模由10萬m3/d提升至20萬m3/d。
②中心廠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粗格柵增加設備、細格柵升級改造、泵房增加設備、生化池設備更新改造、高效沉淀池改造及輔助設備用房改造等內容。
③荔城泵站改造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增加粗格柵及提升泵設備、電氣改造等內容。
建設規模:本項目在原污水處理廠基礎上新增5萬m3/d,由15萬m3/d提升至20萬m3/d,增加設備將荔城泵站規模由10萬m3/d提升至20萬m3/d,工程總投資為9684.28萬元。
項目的合作期:本項目特許經營合作期限25年(建設期1年,經營期24年),自特許經營協議簽訂日起至特許經營期結束之日止。
項目實施方式: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實施。特許經營者負責項目融資、設計、建造、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職責,合同期滿后項目資產及相關權利等移交給政府或區政府指定機構。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增城區中心城區凈水廠污水處理設備更新改造項目特許經營,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并確定本項目的特許經營者為中標人,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特許經營初步協議》、《特許經營協議》,并負責項目的融資、設計、建造、運營、維護、用戶服務職責、資產管理和項目移交等全過程。
2.3 最高限價:污水處理單價1.08元/噸,投標人報價污水處理單價高于1.08元/噸則投標無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中國大陸依法注冊的法人機構,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注: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需滿足本要求。
3.2 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注: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需滿足本要求。
3.3 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同時滿足設計、施工資質要求。如為聯合體,聯合體整體需滿足設計、施工資質要求,且需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承擔相關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設計、施工資質要求如下:
(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市政行業設計甲級,或市政行業設計(排水工程)專業甲級。
(2)施工資質: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且具備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①勘察設計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