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嵐山區排水防澇項目(項目名稱)以嵐發改審字【2024】1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日照市嵐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嵐山區排水防澇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全過程工程咨詢(一標段)。
2.2項目規模:本標段包括西護城河支流排水防澇項目-新建寶嵐路-玉泉二路中水管網約3公里。
2.3標段劃分:項目分三個標段。本標段為一標段。
2.4建設地點:日照市嵐山區城區。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全過程咨詢服務。主要包括施工圖紙范圍內的設計、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工程竣工驗收、結算、移交階段及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及全過程造價咨詢等工作。
2.6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7招標控制價:23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建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咨詢經理需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執業資格且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職稱;項目管理機構應具備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的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須指定聯合體牽頭人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牽頭人須為承擔本項目監理工作的監理單位,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2開標現場,招標人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