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消防設施操作員系列培訓服務(第二次)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消防設施操作員系列培訓服務(第二次)(項目編號:YG1202500269)
二、 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四、 采購內容: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監控操作方向),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檢測維保方向)培訓、考試服務,覆蓋人數約67人(最終以采購人確認為準)。
五、 項目最高限價:¥266,300.00元,限價含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辦學許可證且辦學內容與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相關。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應具備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7萬元的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指:消防設施操作員培訓。項目類別判定以實際實施內容為準,即使項目名稱與上述不完全對應,但只要實施內容相符即可認定為同類項目)。項目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對應發票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四)供應商為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監控操作方向),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檢測維保方向)兩個培訓主題各至少提供3名承接過相關培訓課程的講師,提供講師簡介(學歷背景、專業資質、曾授課過的企事業單位經驗介紹、主授課程介紹)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①供應商為不同培訓主題提供的講師可重復。②自有培訓師需提供本單位近三個月社保記錄(以加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繳費歷史明細表》或《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證明》為準);簽約培訓師需提供有效期內的相關合作聘書或合作協議,聘書的有效期或者合作協議的有效期范圍應當覆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且上述資料需加蓋報價單位公章。
(五)供應商應承諾,為本項目提供符合培訓需求的教學場地(教學場地應位于廣州市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海珠區、白云區,自有或租賃皆可)、模擬系統及輔助教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施模擬操作平臺、多媒體教學設備、實操案例庫,以支持高效、安全的教學實踐。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及佐證以上信息的證明材料(格式內容不限)并加蓋公章。
(六)供應商應為本項目配置相對固定的2-5人項目團隊提供培訓服務,提供擬投入人員清單(格式自擬)。
(七)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