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鄭州航空港水務發展有限公司高新技術企業、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證服務項目已由鄭州航空港水務發展有限公司決策立項,采購人為鄭州航空港水務發展有限公司,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談判采購,歡迎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水務發展有限公司高新技術企業、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證服務項目
2.2項目編號:M4101000065000112113
2.3實施地點: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試驗區;
2.4采購范圍:提供高新技術企業、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證工作的所有相關技術服務和業務指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采購人經營情況,策劃評估高新技術企業、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工作;協助完成與申報、認定相關的制度制定、體系建立、資料申報等工作;提醒、協助采購人按期辦理申報相關的其他工作。
(2)為采購人提供滿足高新技術企業、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相關服務,包括專利和著作權的申請、購買、授權、保護及專利申請工作體系建設等相關事務。
(3)為采購人的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提供咨詢、指導、資料撰寫等服務,包括科學技術成果的整理、過程文件撰寫、審核、轉化,科技查新;研究開發項目的方向、數量,過程文件撰寫,立項等;
(4)為采購人提供滿足高新技術企業、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相關的財務服務,包括輔導完成研究開發費用的核算和、歸集及研發費用輔助賬出具;輔導完成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確認與歸集;出具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專用審計報告5本或鑒證報告等。
(5)確保采購人通過高新技術企業、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并獲得相應證書所包含的其他所有內容。
2.5進度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年內取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和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質”。
2.6質量要求: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且能通過相關主管政府部門的備案、審查、監督檢查要求。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3.1企業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在國內至少具有1項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服務項目業績。
3.3信譽要求: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