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黔西南州興仁市尖山水庫中型灌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貴州省黔西南州興仁市尖山水庫中型灌區建設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黔西南州水務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黔西南州水務局關于同意開展貴州省黔西南州興仁市尖山水庫中型灌區建設工程前期工作的批復(州水務函〔2025〕61號)(批文名稱、文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興仁市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及地方配套,出資比例詳見批復文件。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工程位于興仁市境內,主要涉及下山鎮、龍場鎮、城北街道辦、潘家莊鎮、巴鈴鎮5個鄉鎮(街道辦),覆蓋22個村。
2.2建設規模及內容:灌區設計灌溉面積5.10萬畝,主要水源包括尖山水庫、打魚凼水庫、母沖水庫、陳家田水庫、巴鈴河、公德小河、高寨小河和花壩溪溝。興仁市尖山水庫中型灌區的建設主要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保障糧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撐。該工程主要由骨干輸配水、骨干管及放水設施等組成,新建管道73.84公里。
2.3招標范圍:1)完成工程前期勘察工作;2)完成工程初步設計(代可研)階段勘察設計報告、設計概算設計圖集的編制工作;3)完成招標階段(含招標預算、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圖、招標技術條款、攔標控制價編制等);4)完成工程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測)設計工作。
2.4服務期限:滿足項目業主進度要求,其中合同簽訂后2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代可研)并取成果文件。
2.5項目總投資:約10715萬元,本標段投資額約:300萬元。
2.6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現行和貴州省相關建設標準、設計規范要求,設計成果須通過有關部門組織的技術審查并獲得初步設計批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或水文地質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工程設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具體要求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