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站站房新增空調機組和水冷風機組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蕪湖站站房新增空調機組和水冷風機組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10點15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WH01CG2025HW6359(政府采購任務書編號:FS34020120250417號)
項目名稱:蕪湖站站房新增空調機組和水冷風機組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95萬元
最高限價:95萬元
采購需求:采購多聯機室外機24匹12臺,多聯機柜式室內機12匹24臺,水冷風機11臺,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5個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具體原因如下:因確需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基礎設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等原因,只能從中小企業之外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采購文件約定方式進行質疑。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供應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機關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
(3)被財政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4)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規定的程度、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供應商為聯合體的,對供應商的要求視同對聯合體成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