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喀喇沁旗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EPC)
喀喇沁旗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EPC)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K1504012025051601001001
一、招標條件
喀喇沁旗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已由喀喇沁旗工信和科技局備案,招標人為喀喇沁旗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為申請上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及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喀喇沁旗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EPC)
2.2 建設地點:喀喇沁旗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熱源廠廠區內
2.3 總計劃投資額:2936.16萬元
2.4 工程概況:本工程對1臺65t/h循環流化床蒸汽鍋爐和2臺58MW 循環流化床熱水鍋爐的煙氣中的顆粒物,SO2,NOx脫除系統進行超低排放改造。
包括:引風機系統、3#、4#兩臺熱網循環泵系統、煙風系統、脫硝系統、公用系統、輔助系統等。
2.5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工程采用(交鑰匙方式)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系統范圍內全部設施的工程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
②系統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以及配套電氣、儀表、控制、道路及地面硬化、暖通、消防工程等;
③采購內容包括設備及材料供貨、設備制造、運輸裝卸保存、設備安裝調試、備品備件、試運行、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售后服務等。
(具體技術標準和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6 工期:90日歷天。(在合同簽定后90天內全部到貨并安裝施工完畢,具備調試條件。自合同簽訂后15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并通過圖紙審查中心審查)
2.7 質量: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標準。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驗收標準的合格等級。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財產未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同時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有:①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項目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的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是本單位注冊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職業資格,同時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在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項目任職;(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投標企業為其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的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擬派的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有環保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擬派的兩名項目負責人不得為同一人,且均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項目中任職。如經查實擬派的任一項目負責人在其他在施工程項目中任職,取消其投標資格;一旦中標,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