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佳縣水廠擴建工程(三期)招標公告
佳縣水廠擴建工程(三期)
(項目編號:XBGJZX-ZC-20250321)
項目所在地區:陜西省,榆林市,佳縣
一、招標條件
本佳縣水廠擴建工程(三期)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390.6460萬元,招標人為佳縣水利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他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本次采購內容為佳縣水廠擴建工程(三期),主要內容包括:設備間,排泥污水回流泵池,廠區室外電氣及采暖等工程內容,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工期180個日歷日,本次招標建筑安裝工程費為:390.6460萬元。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佳縣水廠擴建工程(三期);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佳縣水廠擴建工程(三期)的供應商資格能力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磋商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證明及法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磋商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
3、財務狀況報告:供應商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審計報告(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其附注等,成立時間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附開戶許可證或開戶備案證明或基本賬戶信息),或信用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以上三種形式的資料提供任何一種即可);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務報表;
4、稅收繳納證明:供應商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一月份的繳費憑據或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證明(時間以稅款所屬日期為準、稅種須同時包含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憑據應有稅務機關或代收機關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免稅或無須繳納稅收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5、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供應商提供2024年5月至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任一月份的繳費憑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6、供應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
7、供應商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