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建大橋工程集團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廣州萬龍大橋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部
鋼塔T0結合段錨具采購競談公告
招標編號:TJDQ-WLDQ-JT-MJ-1
1.招標條件
1.1新建【在建】廣州萬龍大橋 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建大橋工程局集團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廣州萬龍大橋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已由廣州市南沙區建設中心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廣州南沙區珠江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錨具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
萬龍大橋工程規劃為城市主干路,整體成西南-東北走向,項目西起規劃銀藕路東側,上跨萬新大道、萬環東路、萬頃沙聯圍海堤之后,主橋采用(50+220+608+220+50)m 雙塔自錨式懸索橋跨越龍穴南水道,然后跨越龍穴圍海堤后設置一處互通式立體交叉與龍穴大道相交,主線上跨南沙港鐵路后沿規劃觀海路線位與規劃萬龍路相接。主線長 5.146km,雙向六車道,設計速度 60km/h。此外,為快速連接萬龍大橋工程與萬新大道,在萬新大道東側沿引橋設置兩條平行匝道上下橋。萬龍大橋工程主線橋全長 5.146km,其中主橋全長 1150m,雙向六車道,設計速度 60km/h,匝道為單向兩車道,設計速度 40km/h。設計的內容包括:道路、橋梁、雨水、污水、給水(僅考慮管線綜合預留管位)、通信管線(僅考慮管線綜合預留管位)、道路綠化景觀、照明、電力管廊、交通安全設施、監控設施、堤防工程等。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鐵路建設物資采購供應管理辦法》(鐵總物資[2015]116號)(僅適用鐵路項目);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包件名稱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家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投標人須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正、副本,許可范圍內含擬投標物資);
(3)生產能力:投標物資生產廠家須具備長材年產XX萬噸及以上的生產能力,自身具有與鋼材產能配套的煉鐵、煉鋼能力,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2023年、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2025年05月后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含)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