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工程集團賽鼎公司-回用水站(臭氧催化氧化成套設備)-競爭性談判項目公告
賽鼎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萬噸液態陽光項目公輔工程EPC總承包合同
回用水站(臭氧催化氧化成套設備)談判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賽鼎工程有限公司中煤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萬噸液態陽光項目公輔工程EPC總承包合同,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回用水站(臭氧催化氧化成套設備)已具備談判采購條件(采購編號:K956.S00.P02.56-008)。采購人為賽鼎工程有限公司,現進行公開談判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標段(包)編號:K956.S00.P02.56-008/01
標段(包)名稱:回用水站(臭氧催化氧化成套設備)-標段包01
* 采購內容及范圍:詳見請購文件。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資格要求:(1) 申請人屬于中國化學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注冊供應商: (2)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談判中同時報價; (3) 申請人業績要求: 合同日期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備一項相同或類似工業廢水水質項目臭氧氧化成套工程業績。提供業績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 處理規模不低于50m3/h。②處理系統須含臭氧氧化裝置。 注: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應包含蓋章頁、有工程規模、處理廢水水質參數的合同頁或技術協議、水質化驗數據,運行檢驗報告或者驗收證明、水質對比照片等。(業績證明材料:合同關鍵頁包含合同封面、簽字頁、蓋章頁、簽訂日期、項目規模、工作范圍等;合同或技術協議中需體現處理規模、廢水種類、廢水水質參數和臭氧氧化系統工藝路線關鍵頁,原件備查)。 (4) 其他:報價人須滿足項目EPC合同要求。 (5) 本次談判不接受不滿足上述資格要求的申請人報價。
3.2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