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25年二供水質監測儀表采購及安裝(第二次)項目公告
2025年二供水質監測儀表采購及安裝(第二次)(項目名稱)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本比選項目2025年二供水質監測儀表采購及安裝(第二次)(項目名稱),比選人為重慶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 比選數量: 5 套。
2.2 供貨方包安裝和調試。
2.3 計劃工期:根據比選人書面通知的時間,在3個月日內運到比選人指定的供貨現場并完成土建、安裝及調試工作。
2.4 采購、安裝、建設地點:比選人指定地點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2023年的年度財務狀況不虧損。
【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及會計報表,財務報表至少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3.3 投標產品的制造商須通過質量ISO9001、環境ISO14001、職業健康體系ISO45001認證。
【提供有效的證書】3.4 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簽訂的 30 萬元及以上的水質監測同類型產品購銷合同至少1個。
【提供采購合同、不低于前述金額50%的發票,合同與發票的項目名稱須一致】
3.5 投標人需提供產品公司的對該項目出具的唯一授權或唯一服務承諾函(例如哈希、SWAN、E+H出具該項目的唯一授權)。
【提供項目的唯一授權】3.6 符合第五章“技術要求”。
【根據技術要求提供技術響應表,并根據技術條款要求提供對應的檢測報告等。】
3.7 投標人承諾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在被執行期內;
2)被國家、重慶市(含市或任意區縣)有關行政部門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