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恒運集團白云區天然氣發電廠利用均禾凈水廠再生水項目第三方檢測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恒運集團白云區天然氣發電廠利用均禾凈水廠再生水項目第三方檢測項目(項目編號:YG1202500281 )。
二、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恒運集團白云區天然氣發電廠利用均禾凈水廠再生水項目檢測工作,采購范圍如下:工程質量檢測:包含圖紙對應的質量檢測內容。
五、項目含稅總限價:¥28.738066萬元,限價含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①檢測監測項目費用261,255.15元,②暫列金26,125.51元,暫列金為非競爭性費用。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以下相關資質,具體如下:
①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覆蓋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見證取樣檢測),且證書在有效期內。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的通知》(建質規〔2023〕1號,以下簡稱新標準),持前述新標準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單位,資質條件應滿足:綜合資質證書或專項資質證書(專項資質證書包括: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等),且證書在有效期內。如供應商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檢測項目與主要檢測內容名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致也視為滿足該項條件。
②供應商應具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CMA),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③供應商的檢測管理系統納入《廣州市水務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系統》,并通過廣州市水務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備案驗收。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項目的業績。(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對應發票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同一合同存在多張發票的,提供其一即可)。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資格條件。
(五)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