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盧龍縣綠色化工園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北省盧龍縣綠色化工園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已由盧龍縣行政審批局以盧行審項字[2025]1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盧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及本級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80%,財政資金占比20%,招標人為盧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6793.46萬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價2660.57萬元,設計費:158.07萬元;建設規模:本工程設計規模5000立方米/天,包括新建部分建構筑物、對現狀部分建構筑物的改造以及對現狀建構筑物內的設備更新和維修。建設地點:盧龍縣經濟開發區綠色化工園區西部。
2.計劃工期:630日歷天。
3.質量標準:①設計質量標準:滿足現行相關國家規范規定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②施工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按要求完成本項目施工圖設計、施工、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和相關配合服務等全部工作。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2818.6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660.57萬元,設計費:158.07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一)投標人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2.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以及其他/資質。(?不接受“資質預警”或“資質異常”企業投標)3.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本次招標應確定承擔(施工)工作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單位參加投標,項目經理由牽頭單位委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其相關聯合體的投標都將被拒絕;?(2)聯合體數量不超過 2 個;(3)聯合體的各專業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專業分工認定,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資質認定;?(4)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成員均具法律約束力;聯合體成員應簽訂共同聯合體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共同聯合體投標協議附于投標文件中。?4.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5.自2022年05月01日以來承接完成過至少一項市政工程類似的“設計+施工業績”或者“工程總承包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獨立投標時,應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或者提供“設計業績+施工業績”。投標人采用聯合體投標時,須同時提供“設計業績或工程總承包業績(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提供)+施工業績或工程總承包(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提供業績;□6.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