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公安局監管中心污水處理站、再生水處理站運營維護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蚌埠市公安局監管中心污水處理站、再生水處理站運營維護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BB2025SQCGC1381
項目名稱:蚌埠市公安局監管中心污水處理站、再生水處理站運營維護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43萬元/年
最高限價:43萬元/年
采購需求:蚌埠市公安局監管中心污水處理站、再生水處理站運營維護項目,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采用 1+1+1 模式)。按照財政部《關于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37號)要求,采購需求具有相對固定性、延續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服務項目,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簽訂不超過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注:服務期滿,考核結果合格,可以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磋商:不接受。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中小企業政策: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投標時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2.2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