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已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發展和統計局(重點項目協調推進辦公室)以鄭港經發投資〔2024〕247號、鄭港經發投資〔2024】446號、鄭港經發投資〔2025〕113號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鄭州航空港區泓港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現委托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監理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監理服務
2.2 項目編號:HKG-JS-202504040
2.3 建設地點:該項目位于南水北調總干渠以東,豫州大道、金陵大道東北角,兗州路以西,毫都路以南。
2.4 項目概況:第三水廠總規模為60萬m3/d,一期規模20萬m3/d。水廠采用“預臭氧+折板絮凝平流沉淀+后臭氧+上向流活性炭濾+砂濾+超濾膜”的處理工藝,其中綜合樓、脫水機房土建規模按60萬m3/d建設。
凈水廠主要建構筑物包括:格柵配水預臭氧池、折板絮凝沉淀池、綜合凈水車間(包含后臭氧接觸池、活性炭濾池、v型濾池、反沖洗泵房)、中間提升泵房、超濾膜車間、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級泵房、綜合加藥及臭氧發生器間、污泥組合池、平衡池及脫水車間、水廠綜合樓、智慧水務綜合調度中心、大門及門衛室等。
2.5 招標范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監理服務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對監理范圍內項目進行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風險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并根據國家頒布的有關示范文本編制具體的工程建設監理規劃、細則等。
2.6 監理服務期限:自項目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項目移交階段及保修期全過程監理(包括配合后期審計事宜)。
2.7 質量控制目標:滿足相關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及招標人要求。
2.8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證明材料。
3.2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同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及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