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比標包文件
湖北公眾信息產業有限責任公司宜昌市猇亭水環境監測維護服務項目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湖北公眾信息產業有限責任公司宜昌市猇亭水環境監測維護服務項目(項目編號:HBXT-2025-11754),采購人為湖北公眾信息產業有限責任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采購內容:猇亭水環境監測維護。主要包括:靈老巖高馬河站點、高家店高馬河站點、逢橋路善溪沖站點、善溪沖站點、桃子沖云池河站點、云池橋站點、汽車產業園片區站點、興發工業園片區站點、云池河片區站點、北2區污水站點、東區污水站點。
2.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4.服務地點:宜昌市猇亭區。
5.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273,875.00元人民幣(含稅總價),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供應商須具備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時間類似項目業績(技術服務、系統集成服務)至少一例。業績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合同須提供關鍵頁復印件(首頁,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如提供框架協議,除需要提供框架協議外還必須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其他證明材料,單項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協議以訂單或其他證明材料時間為準。資料不全、評審委員會無法確定業績的不予認可。
2.3供應商能夠或承諾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須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函)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不允許轉包和違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