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時代鋰電材料配套工程(廢鹽綜合利用制離子膜燒堿項目)建筑工程施工公告
一、招標條件
浙江時代鋰電材料配套工程(廢鹽綜合利用制離子膜燒堿項目)一期經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同意建設,投資項目統一代碼為2301-330851-04-02-357227。項目建設地址位于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區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電化廠界區內。建設單位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省國際技術設備招標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項目編號:0625-25102472。
二、招標內容
浙江時代鋰電材料配套工程(廢鹽綜合利用制離子膜燒堿項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五期電解及整流區(A段)、五期二次鹽水及淡鹽水區(A段)、五期一次鹽水制備(A段)、五期氫處理區(A段)、五期氯處理(A段)、五期氯壓縮(A段)、五期變配電樓、配電室及機柜間、五期配電室改造、氯氫循環水擴建、室外工程等的總圖、建筑結構、建筑電氣、給排水、消防、暖通施工。詳見工程說明、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三、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一)投標人:
1.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類證書。
3.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招標。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下同):
1.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
2.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投標截止時間項目負責人也不得有已中標工程或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工程。
3.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人單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身份承接過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建筑工程施工業績。
業績證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交)工驗收記錄(報告),如合同或竣(交)工驗收記錄(報告)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完全體現業績要求的具體表述,需同時提供項目業主證明。
(三)其他:
1.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證書,人數按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