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鼎盛置業有限公司陽光城10號院二期景觀工程公開招標已由相關部門批準,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 。招標人為鄭州鼎盛置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 鄭州博威物資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 公開招標 。
2. 項目概況 招標編號:M4101000065001267006
項目地點:陽光城10號院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發包人確定的工作,主要包括景觀工程、土方回填、綠化工程、室外雨污管網等工程,詳見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紙。
付款方式:
①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本工程無預付款。
②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時間、比例:
1、景觀部分:合同簽訂后,根據承包人施工進度,完成總工程量的50%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支付合同雙方確認的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工程完工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支付至合同雙方確認的已完工程價款的的80%;工程結算完成、竣工資料齊全、完善所有手續后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0%。剩余10%為工程質量保修金,第壹年保修期滿后工程無質量問題,未出現安全事故,支付結算價款的5%;剩余保修金在質量保修期滿后,工程無質量問題,未出現安全事故,一個月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2、綠化部分:合同簽訂后,根據承包人施工進度,完成總工程量的50%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支付合同雙方確認的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后,且結算完畢后,支付至綠化部分合同雙方確認的結算價款的80%,余2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養護期)滿一年,支付綠化部分結算價款的10%,余10%在質保期(養護期)滿后一個月內無息支付。
3、室外雨污水管網工程:合同簽訂后,根據承包人施工進度,完成全部室外雨污水管網工程量的50%以上并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支付室外雨污水管網工程合同價款的40%;工程完工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支付至室外雨污水管網工程合同價的80%;工程結算完成、竣工資料齊全、完善所有手續后支付至合同雙方確認的結算價款的95%。剩余5%為工程質量保修金,貳年質保期后工程無質量問題,未出現安全事故,一個月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4、施工水電費及苗木種植及養護管理期內的水電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在施工現場設立施工專用水表、電表,發包人提供水電接駁點。承包人施工、生活水電費用標準按鄭州市自來水公司、市電業局規定的價格結算,發包人為承包人代繳水電費,并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數量以發包人會同承包人共同抄表確認的數量及發包人分攤數量為準。水電費計費辦法為:分表數額×鄭州市現行收費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