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龍源電力中衛龍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寧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衛 50 萬千瓦風電項目地塊三(永康)風機基礎(含箱變基礎)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005261,招標人為中衛龍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中衛龍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寧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衛5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境內,本工程擬安裝56臺7.15MW 和16臺6.25MW風力發電機組,項目規劃裝機總容量為500MW,接入配套建設的2座110kV升壓站和1座330kV匯集站。
2.1.2招標范圍:投標人應承擔本工程風機基礎、箱變基礎、接地工程及協調管理等全部工作,直至工程驗收合格并整體移交給招標人。投標人須按招標人要求的時間和格式提交完整的竣工圖紙、技術資料及歸檔文件。還包括施工圖及設計文件中所涵蓋的所有內容,且最終滿足本項目工程驗收、投產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及工程量清單。同時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應提供針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措施實施方案,滿足《龍源集團安全管理標準化手冊》的要求,現場管理實現招標文件“六化”:總平面管理模塊化;現場設施標準化;工程施工程序化;文明區域責任化;作業行為規范化;環境衛生一貫化。
2.由于本工程為總價承包工程,承包方應充分考慮原材料價格波動、國家政策調整、天氣影響、地質狀況、水文情況、道路交通與地上地下管線影響、工程所在地群眾關系協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所需的有關部門協調等因素,并承擔相應費用。投標人要承擔以下風險:
(1)施工材料、機械漲價的風險;
(2)交通運輸的風險;
(3)地下障礙物處理風險;
(4)當地可遇見性風險等;
(5)現場地質及施工條件的風險。
3.施工用水源、用電、通信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4.投標人混凝土試塊、砂石等工程檢測應由市級及以上質檢機構進行,滿足寧夏回族自治區及集團公司相關規定。施工用原材料,例如鋼筋、水泥、砂石料等的質量、品牌應經招標人及監理人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時,招標人和監理工程師有權到投標人選定的供貨廠檢查材料質量。投標人必須有強制式拌和設備和經檢定的電子計量設備。
5.投標人各項臨時占地及地面附作物補償由投標人負責,所有臨時占地在工程結束撤場時,必須恢復原狀(地權所有人同意),費用自理。如不符合要求,招標人有權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項費用支付給地權所有人。
6.工程施工資料必須與施工進度同步,若不同步,則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不予辦理(由監理、業主共同監督執行)。
7.投標報價中應含各階段驗收及整改費用,并承擔相應費用。
8.本合同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按照寧夏龍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9.為保障農民工工傷權益,施工單位開工前,必須確保所有施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并提交所有施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證明,方可開工。投標人須建立農民工實名制及工資專用賬戶,并簽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議書》,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10.施工時,投標人使用的物、料拋灑在招標人征地范圍以外,或在征地范圍外造成滾石落坡造成的補償等由投標人負責。
11.臨時征地及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12.投標人運輸車輛經過鄉、村(屯)揚塵、噪音等對農作物、牲畜造成影響,村民提出補償要求由投標人負責。
13.投標人對招標人永久征地之外的墳、當地風水等影響負責,村民有補償要求時由投標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都由投標人負責。
14.投標人應充分考慮阻工風險,自行解決阻工問題,招標人不承擔由阻工引起的投標人任何損失。
15.因施工場地不具備條件,造成甲供材料的二次運輸,由投標人承擔,費用自理。
16.投標人負責招標人供應的材料從交貨地點至安裝現場的裝卸、運輸以及現場保管,不收取任何費用。
17.投標人若開工后隨意撤場,應承擔給招標人造成的基建損失、誤工損失及發電量損失等一系列損失,并將投標人永久納入國家能源集團黑名單。
18.施工現場在已投運的風場范圍,投標人必須按照風電場相關制度要求進行施工(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19.本項目中標價包含第三方檢驗檢測費用。
2.1.3計劃工期:90日歷天,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質量要求:符合《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辦法》要求,建設“兩高一低”優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