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年度泗洪縣半城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結余資金增做工程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2024年度泗洪縣半城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結余資金增做工程招標公告/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8983001001
1. 招標條件
泗洪縣半城鎮人民政府的2024年度泗洪縣半城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結余資金增做工程已經洪農業〔2025〕2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2024年度泗洪縣半城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結余資金增做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泗洪縣半城鎮境內
2.2工程規模:涵閘3座、渠閘3座,田間道路2.13千米等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計劃投資約107.87萬元。
2.3工期要求:30日歷天
2.4工程質量:合格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簽訂后付合同價款的10%預付款(支付預付款同時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供同比例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或保證擔保),工程完工經鎮、縣兩級驗收均合格后付合同價款的80%;經審計后并經市級驗收合格后付至審計結算價的97%;質保期結束審計后3%的結算價余款經業主確認后無質量問題付清(質保期以市級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為二年)。
2.6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涵閘、渠閘、田間道路等農田配套工程施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主要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1.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3.1.3投標人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負責人B類、專職安全員C類);
3.1.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能夠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的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的社會養老保險憑證。
3.1.5其他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可以參加該工程項目的投標: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 120 天(含)。
③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2.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