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寧波市分公司環石浦港高位監控流量卡采購項目詢比(詢價)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寧波市分公司環石浦港高位監控流量卡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詢價)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寧波市分公司環石浦港高位監控流量卡采購項目(項目編號:CITCC-ZJ25ZT0202048)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擬采購一張月流量不少于400GB的4G流量卡,使高位監控攝像頭實現高速、便捷、安全的視頻回傳,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1.6采購預算:【0.72萬元(含稅),以成交不含稅總價作為合同不含稅總價。】
1.7采購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采購包
1.8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1】個,成交份額100%
1.9★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不含稅總價6792元】,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同采購項目概況
2.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5個日歷天內交付流量卡,并提供1年的流量服務。
2.3服務地點:浙江省寧波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詳見技術規范書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3.2控股管理關系:
(1)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或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或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或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3.3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3.5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提供有效證書證明文件。
3.6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寧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級或浙江省級】【綜合服務—支撐服務—電信業務項目支撐—電信業務項目支撐—電信業務項目支撐】供應商黑名單且懲戒期未滿的。
(11)按照采購人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合作處理措施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采購文件的獲取本項目通過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簡稱“平臺”)發售電子采購文件,具體如下:
4.1采購文件獲取時間: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2日】(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