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項目商品混凝土采購招標公告
公告標題: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項目 商品混凝土采購招標公告
公告內容:
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項目
商品混凝土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項目商品混凝土招標人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商品混凝土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內容包括:新建1個10萬噸級卸船泊位、2個5000噸級裝船泊位,包括相關海域疏浚、樁基、上部結構、廊道及軌道、系船柱、橡膠護舷、護欄、止水帶、導助航設施等附屬構件。另有部分堆場建設項目,包括在已建成的5#、6#堆場之間新建5#堆取料機軌道梁,在6#堆場東南側新建一條排水偏溝,6#煤堆場鋪面(部分)、南側防風抑塵網周邊鋪面等。
2.2招標內容
2.2.1本次招標的標的:商品混凝土22120.5立方米,品種、數量等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其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工程項目要求。
2.2.2交付時間: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工程完工。
2.2.3交付地點: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項目 需方指定地點。
2.2.4履約保證金:無
2.2.5支付條件:
產品生產完成,到達交貨地點后,且經買方初步驗收合格,賣方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買方(發票抬頭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買方在90天內支付90%的貨款給供方,待本工程全部交工驗收合格后,商品混凝土材料款支付至結算價的97%(交貨后24個月),剩余3%的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滿60天內(交貨后30個月)一次性無息付清給供方。
2.2.6最高限價:無
2.2.7 本次招標分為1個包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營業范圍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2 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具備滿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產品生產能力。生產廠家必須擁有2條及以上正常生產的生產線,混凝土日均綜合產能為3000m3以上。
3.3 財務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報告中單位和法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若不一致,應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法人或單位名稱變更公告或證明),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以上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4 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體系,具有ISO9001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具有國家產品質量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書;并提供近2年內省、部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以上資料、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并提供掃描件)。
3.5 供貨業績要求:投標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內至少有3個商品混凝土的供貨合作業績,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6 履約信用要求:若投標人出現以下情況,其報價將被拒絕,投標人投標文件需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3.6.1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 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