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潘二煤礦壁掛及柜式空調維修、中央空調維保服務 招標人為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物資采供中心(物資供銷分公司) ,項目單位為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潘二煤礦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 自籌,100% ,項目資金 已落實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潘二煤礦壁掛及柜式空調維修、中央空調維保服務
2.2 招標項目編號:GN2025-06-3559
2.3 標段(包)劃分:1個標包
2.4 項目地點: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泥河鎮潘二煤礦,項目單位指定地點。
2.5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2.6 招標范圍:潘二煤礦壁掛及柜式空調維修、中央空調維保服務,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7 項目預算:基礎維保費約130萬元(含13%增值稅),基礎維保費為總價包干;除基礎維保費外更換銅管、壓縮機、控制板、支架更換、空調移機等維修項目等費用據實結算,服務期內的合同結算總金額不得達到170萬元及以上,否則合同自動終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 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項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0萬元的類似空調維護保養服務業績。
注:須提供業績合同等證明材料,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評審所需要的信息(如簽訂時間、服務內容、合同金額、簽章頁等),可提供業主單位(合同甲方)證明等經評標委員會認可的證明材料;招標人保留后期核查原件的權利。
3.3 投標人接到項目單位(合同甲方)報修通知后2小時內必須派人維修,如有緊急需要,必須90分鐘內派人維修。(須提供承諾)
3.4 投標人須具備履行本項目所有服務內容的人員、設備、能力和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國家、地區、行業的相關標準。(須提供承諾)
3.5 投標人最近36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況。(須提供承諾)
3.6 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須提供承諾)
3.7 與本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8 信用要求:
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列入市場監督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企業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在招標人采購活動中被暫停采購尚未恢復或取消資格尚在處置期內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規定的程度、適用的行政區域、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