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峽江縣小型引調水工程招標公告
峽江縣小型引調水工程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峽江縣小型引調水工程已由峽發改審批字﹝2025﹞26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公告已由峽江縣水利工程招投標辦公室備案,招標人為峽江縣小型引調水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峽江縣小型引調水工程
2.2 建設地點:峽江縣。
2.3 標段劃分: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規模:本次施工招標控制價為115392396.85元。
2.5計劃工期:539日歷天(2025年7月10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具體以簽訂合同為準)。
2.6 招標范圍及內容: (1)幸福水庫備用水源取水工程,新建規模2.0萬噸/日的浮船取水設施,DN600原水管道約7.9km;(2)巴邱水廠及玉峽水廠供水主管連通及管網延伸工程,新建DN400供水主管道約12.2km;(3)仁和鎮與戈坪鄉供水主管連通及管網延伸工程,新建DN50DN200供水管道52.67km;(4)硯溪鎮與金江鄉供水主管連通及管網延伸工程,新建DN50DN200供水管道30.37km;(5)馬埠鎮供水管網延伸工程,新建DN100供水管道5.11km;(6)桐林鄉供水管網延伸工程,新建DN150供水主管道9.21km;并配套新建三座加壓泵站,規模分別為5000噸/日、600噸/日、80噸/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及以上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不含臨時)建造師注冊證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7)投標單位擬派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需提供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 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員擔任建造師者需提供退休的有關材料原件。該擬派建造師應嚴格按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通知》(吉市管辦字【2018】5 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