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鏡嶺水庫項目地材招標采購公告
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鏡嶺水庫項目地材招標采購公告
招標編號:CR1104-JC-2025-95
1.招標條件
1.1新建鏡嶺水庫,招標人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浙江鏡嶺水庫工程輸水工程土建11標項目經理部,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地材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鏡嶺水庫:浙江鏡嶺水庫工程輸水工程土建11標項目位于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平水鎮蘭若寺水庫東側300m。施工標段范圍為蘭若寺施工段,工程主要內容為:輸水隧洞至末端動能回收電站(會35+880~會38+387.446)主洞施工,襯后洞徑3.4m,含蘭若寺支洞、動能回收電站土建、調節池、調壓井及相應的臨時工程等,其中主洞2507.446m及支洞602.17m為鉆爆施工。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符合投標項目經營范圍,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
2.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裝備、運輸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3.財務能力:生產廠的注冊資本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代理商注冊資金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生產廠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檢測和檢驗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 具有近兩年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有效合格的質量檢驗報告。
4.供貨業績:投標人具有至少兩份近三年內大中型工程項目的投標物資供貨業績相關證明材料(附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