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龍河流光步道配套清淤疏浚及水質養護工程清淤施工項目發包公告
1.招標條件游龍河流光步道配套清淤疏浚及水質養護工程已由寧波市鄞州區發展和改革局以鄞發改審批【2025】6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區財政,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人為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白鶴街道辦事處 ,招標人為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白鶴街道辦事處 ,委托代理機構為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本項目工程概算326.59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326.59萬元,建設規模:項目對游龍河白鶴段(鐵路-自來水廠)實施清淤疏浚和水質養護,涉及河道長度約 1150 米,水域面積約27252 平方米。其中清淤疏浚工程清淤量為約 7818 立方米,工程等別為 V 等;水質養護工程設置旁路設備循環凈化系統(一體化懸浮載體生物反應器等設備,系統處理能力 3500 噸/天)、原位水質提升凈化系統(微孔曝氣設施、菌液擴散設施等)、水環境品質提升系統(濱水噴泉、生態浮島等),并實施底床生境改良,建設地點:寧波市鄞州區白鶴街道。
2.2 招標范圍:游龍河流光步道配套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圖內施工總承包及保修期內保修服務,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 1434318元 。
2.3 施工總工期: 30日歷天,且滿足招標人進度要求 。
2.4 質量要求: 按現行國家和行業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