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煤集團晉圣億欣煤業有限公司井下水害探測服務項目談判采購公告
山西晉煤集團晉圣億欣煤業有限公司井下水害探測服務項目談判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JNC362-CGN-250529310、SXMTZB2501F-572(N))
采購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 晉城市 沁水縣
一、采購條件
本山西晉煤集團晉圣億欣煤業有限公司井下水害探測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編號:JNC362-CGN-250529310、SXMTZB2501F-572(N)),已由山西晉煤集團晉圣億欣煤業有限公司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采購人為山西晉煤集團晉圣億欣煤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通過“晉能控股招標采購平臺”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進行談判采購。
二、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概況及現狀:
億欣煤業2號煤受采掘破壞或影響的含水層主要為山西組及下石盒子組砂巖裂隙含水層。補給來源少,主要為第四系松散層水及大氣降水入滲補給。在開采2煤淺埋地段時,由于距離該含水層較近,受到一定的影響;億欣煤業2號煤層采掘破壞或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的性質及補給條件為簡單型,單位涌水量為簡單型,總體為簡單型
。15號煤層受采掘破壞或影響的直接充水含水層為15號煤層的頂板直接充水含水層為太原組巖溶裂隙含水層,15號煤層根據調查井田內及周邊煤礦各煤層采空區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積水。
綜上所述在采掘工作面生產過程中超前探測水患很有必要。隨著礦井向深部開拓部署,水患威脅日趨嚴重,巷道掘進無計劃揭露導水構造或采空積水區,將嚴重制約礦井安全高效開采。
根據《煤礦地質工作細則》《煤礦防治水細則》等相關地質防治水文件要求,需對井下采掘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開展物理勘探工作,以提前查明采掘和回采工作面富水異常區及地質異常體賦存特征,確保礦井安全高效生產。
2.1.2目的:
為了貫徹山西省關于煤礦防治水“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規定,因此嚴格執行“物探先行、鉆探驗證、化探跟進”和“有掘必探”的探放水原則,需要第三方采取物探手段對掘進巷道和回采工作面進行超前探測,保證礦井防治水工作的順利完成,從而保障礦井安全高效開采。
2.2采購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包)。本次采購為其中的:
001:山西晉煤集團晉圣億欣煤業有限公司井下水害探測服務項目
標段(包)內容:掘進工作面采用瞬變加直流電或單點地震兩種方法,回采工作面采用瞬變電磁法和無線電波透視法。掘進工作面在探測完成后16小時內遞交電子版物探報告,并在24小時內提交紙質版報告。回采工作面在探測完成后10天內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成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