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燕山鄉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配套設施改造工程項目—蚌山區燕山鄉孫家圩子文化名村基礎設施提升改造項目(一期)EPC項目監理補遺
1. 項目名稱:燕山鄉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配套設施改造工程項目--蚌山區燕山鄉孫家圩子文化名村基礎設施提升改造項目(一期)EPC項目監理;
2.澄清或修改事項:
事項1:原招標文件中“10.1投標人要求”
資質:具備有效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住建部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現調整為:“10.1投標人要求”
資質:具備有效營業執照;同時具有:
(1)具備有效的住建部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2)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