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9603項目C1、C2、C3、D1區圍墻工程公告
9603項目C1、C2、C3、D1區圍墻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undefined本招標項目9603項目C1、C2、C3、D1區圍墻工程,招標人為重慶紅宇精密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undefined2.1 建設地點:重慶市璧山區、銅梁區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
本項目位于重慶市璧山區、銅梁區建設內容包括:C1、C2、C3、D1區圍墻工程及配套設施工程等,其中C區主要位于璧山銅梁交界處,D1區位于銅梁區。
2.3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5183949.93元
2.4 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圍墻工程及配套設施以及本項目招標文件(含補遺、澄清、答疑)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內容。
包含但不限于清單、及圖紙中的內容(本項目《總圖》中的內容屬于發包范圍,在招標過程中不提供,待中標后提供紙質版。)
2.4.1、本項目《總圖》中的內容屬于發包范圍,在招標過程中不提供,待中標后提供紙質版,招標中提供工程量清單。
2.4.2、施工階段,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舊墻體、基礎及附屬設施(滾刀刺籠、其它防護措施等),拆除工程為發包范圍。
2.4.3、施工中多余土石方(如有)、建渣(如有)等,取得發包方同意后,承包方外運至該項目紅線外,運距綜合考慮,渣場自找;
2.4.4、所有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評審費(含其他未列入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或專家評審等)屬于發包范圍。(危大工程參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及住建部37號令)
2.4.5、檢測費由發包方確定單位并實施,承包方全面配合檢測單位,取樣、送檢、資料整理等(如檢測報告出現不合格項,需重新檢測,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后續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為發包范圍;
2.4.6、場地內圍墻周邊土方開挖,表層腐殖土剝離(厚度≥200mm)。包含但不限于圍墻、邊坡及土方平場等范圍內苗木(草)清理、保護性移植及苗木轉運至場外、建筑垃圾清運、土石方開挖(無論任何開挖方式)等,為發包范圍。
2.4.7、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臨時排水系統的規劃、設計、搭建、維護及拆除。需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及場地條件,合理設置臨時排洪溝、排水溝、集水井等設施、配備足夠數量及功率的排水泵,并鋪設相應的排水管道及供電線路。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準備應急物資,為發包范圍。
2.4.8、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發包方負責將施工用水接至用地紅線范圍,承包方負責從發包方指定的水源接駁點起,自行負責施工區域內臨時供水管的敷設、安裝、使用,為發包范圍。
2.4.9、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發包方負責將施工用電電源接至用地紅線范圍,承包方負責從發包方指定的電源接駁點起,自行負責施工區域內臨時供電線路的敷設、維護、拆除及相關設備(包含但不限于配電箱、變壓器、開關等)的安裝、調試、使用和管理,為發包范圍。
2.4.10、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承包方負責在施工區域內按照環保要求設置合理的臨時排污設施(如化糞池、沉淀池等),并負責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水的處理排放,確保排放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環保標準。同時承包方需自行承擔因污水排放不達標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為發包范圍。
2.4.11、本工程的臨時設施(以下簡稱“臨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員辦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放場地、機械設備停放場地、臨時水電設施、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其它為保證工程順利施工所需的臨時設施等;承包方需自行負責臨建的規劃、設計、搭建、使用、維護、拆除及恢復場地原貌等全部工作,承包方還需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臨時支護設施、保持現場整潔等工作。同時本工程重要區域(包含但不限于主要管理區、主要通道出入口、部分發包方指定位置等),必須按照《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標準》要求實行圍擋封閉施工,按重慶市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圍擋及大門標準圖集(2020版)》C11型圍擋進行設置,圍擋必須牢固穩定、連續設置,該部分費用納入安全文明施工費。臨建位置需發包方指定,且臨建、圍擋設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圍擋位置、圍擋方式等)需上報監理及發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為發包范圍。
2.4.12、項目實施過程中,承包方根據工程地質條件,周邊環境及施工要求自行編制施工方案及臨時防護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涵蓋防護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滾石防護、臨時施工圍擋防護、臨時警戒帶防護等)、施工工藝、圍墻施工位置、安全保障措施等。方案需報監理、發包方批準后方可實施,為發包范圍。
2.4.13、承包方自行考慮場內修建臨時道路,進行材料運轉及多次運轉而修建的臨時道路,為發包范圍。臨時道路無法到達時,考慮多種轉運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無人機轉運等),為發包范圍。
2.4.14、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域內及周邊現有道路、周邊企業建設的進出道路、居民進出道路及關設施的保護、交通指揮、道路優化和修復、路面保潔等,為發包范圍。
2.4.15、為避免施工車輛影響市容環境衛生,承包方在施工時應對施工場地的出入口道路進行硬化、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和沉砂井以及進出場車輛沖洗等安全文明措施。為發包范圍。
2.4.16、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淤泥、混凝土漿、機械生產所需的汽柴油(機油)等按環保要求進行處理,并由承包方自行負責棄倒。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的收集處理、運輸道路沿線的清掃)由承包方自行承擔,為發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