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第24教學樓屋頂防水及暖氣管路改造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第24教學樓屋頂防水及暖氣管路改造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盛和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180號萬科時代中心26樓2601房間)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TDJJ202500010
項目名稱: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第24教學樓屋頂防水及暖氣管路改造
預算金額:26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第24教學樓屋頂防水及暖氣管路改造,建設地點位于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具體見招標文件,包含采購人所發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本招標文件及更正公告中規定的全部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72天。計劃開、竣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2025年9月20日。本項目分區實施,4、5區計劃開、竣工日期為:7月10日-8月20日;
1、2區計劃開、竣工日期為:8月3日-9月20日。具體進場日期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2.2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3.2投標人須具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至少須包括審計報告正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開標前3個月內投標人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