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峽集團綠色小流域構建可持續運營機制研究科研項目設備采購項目公告
1.采購條件
根據有關計劃安排,采購人長江生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對綠色小流域構建可持續運營機制研究科研項目設備進行 ?談判采購 □詢比采購 ,本項目 ?采購人自主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為:__/__(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發布采購公告。
2.采購范圍
(1)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為實現汛期河流截污降污、生境改善、生態恢復的目標,研發具有顆粒物截留和污染物吸附的原位生態修復裝置,以近自然、低成本為導向,通過優化原位生態修復裝置運行,達到優化河流沖淤情勢,實現污染物和顆粒物截留的效果。
(2)采購范圍:本次采購內容為實驗設備、相關配套耗材、現場安裝與調試服務等,實驗設備主要包括:1)受損河岸帶修復技術的現場調試或試運行裝置1套,主要由石籠網、過濾網、內部填充濾料及植被組成;2)河流原位生態修復技術的現場調試或運行裝置1套,主要由鍍鋅方管、螺紋鋼筋框、內部填充濾料及植被組成。
(3)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4)交貨期:合同簽訂后90天內。采購人可根據實際工作量對供應商相關時間進行合理壓縮,合同金額不予增加。
(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省市最新技術規范、標準、規程等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以下任意一種加工或銷售或安裝業績:①河岸修復裝置的加工或銷售或安裝業績;②水質治理裝置的加工或銷售或安裝業績;③生態工程設備的加工或銷售或安裝業績;④生態修復裝置現場安裝或調試項目業績。
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如合同無法完全體現業績要求信息,須另外提供加蓋業主公章的業主證明。
(3)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