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空港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延吉空港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
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延建施2025031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延吉空港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建設項目已由吉林延吉國際空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以吉林延吉國際空港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關于延吉空港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延空經發【2025】1號)、吉林延吉國際空港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關于延吉空港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延空經改【2025】2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延邊鴻港保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延吉空港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
2.2建設內容和規模:項目翻建雨水管網合計長度為18192m,管徑為d300-1500;新建污水管網合計長度為14871m,管徑為d400-d800;管網涉及范圍內的道路工程量為拆除水泥混凝士路面面積為96513㎡,拆除人行道面積為11769㎡,恢復瀝青混凝土路面面積為41290㎡,恢復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積為57918㎡等工程。
2.3招標范圍: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提供技術交底、施工配合等施工期間的技術服務及參加竣工驗收、駐場服務等工作)、預算編制、結算編制、工程建設所需所有材料的采購及保管、工程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竣工驗收、交付工程和質量保修等工程內容;
2.4計劃工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計949日歷天;
2.5建設地點:吉林延吉國際空港經濟開發區;
2.6質量標準:設計質量應符合國家及省標準、規范以及城市、消防、節能、環保、環境生態等要求的合格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相關質量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當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且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下列資質:
①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②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合理確定牽頭單位,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應明確牽頭單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組成后不得再發生變化。
3.2投標人須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3其他主要負責人:
①投標人須擬派設計負責人1名:市政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
②投標人須擬派施工負責人1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應無在建工程(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并加蓋企業公章),否則將否決其投標。
③其他主要人員:其他主要人員應滿足招標文件中《施工人員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施工人員強制性標準為現場所需最低人員標準,根據實際現場施工情況,如有需要可調增,中標人須無償予以配合。且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均應無在建工程。
3.4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