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鞏留縣生活垃圾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建設項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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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鞏留縣生活垃圾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建設項目(EPC)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伊犁州鞏留縣生活垃圾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建設項目已由伊犁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伊州發改地區【2024】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鞏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伊犁州鞏留縣生活垃圾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建設項目(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鞏留縣塔斯托別鄉。
2.1.2建設規模:新建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站1座配套附屬設施及停車場硬化。
2.1.3總承包計劃工期:總工期120日歷天,包含設計周期:20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4標段劃分:本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5其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質量必須滿足國家現行工程設計規范標準及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一次交驗合格。設備采購要求的質量標準:供貨設備須符合國家、自治區及行業質量標準,滿足招標人的使用需求。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服務(含施工圖設計、審圖及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相關技術服務等)、協助發包人完成辦理各項相關審批手續、材料設備采購與安裝、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和配套設備的售后服務等全過程服務的工程總承包。同時投標人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市政行業乙級(含)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環境衛生工程)乙級(含)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