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質量評估監理公告
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質量評估監理招標公告招標編號:TC2595066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質量評估監理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發改審批字[2022]26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長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為長春新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局,資金來源為政府專項債和財政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質量評估監理。
2.2招標范圍:對區內63個(以實際為準)2011年后建成小區的二次供水設施質量評估以及相對應的施工任務、對改造需要利用既有二次供水獨立泵房的土建及相關設施進行鑒定評估(工程量以實際發生為準)進行全部監理工作。
2.4建設地點:長春新區。
2.5監理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結束。與建設工程施工工期相對應,所有監理檔案資料須通過備案審核(如果施工工期延長,則監理服務期相應順延,但監理費不再增加)。
2.6監理服務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吉林省地方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細則》。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近三年(2022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18日)至少有一項類似項目監理業績。投標企業及總監理工程師類似業績的認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應當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工程項目信息中的業績。在省域外的業績認定,必須是通過互聯網且不需任何權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及以上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查詢得到,其他網站查詢的業績不予認定,而且查詢到的數據應能滿足招標項目的要求。(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執行吉建招[2017]12號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的補充通知》的規定。)
3.2監理人員基本要求應滿足:
項目總監:總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3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并經監理業務培訓,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總監需無在建工程,不得同時擔任其它項目總監職務。
其他監理人員要求: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給排水相關專業)。(監理人員具體要求應符合吉建規〔2025〕3號文件的要求;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2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并經監理業務培訓。)
項目監理機構人員能夠提供在該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及勞動合同,或退休聘用合同。
3.3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注:如投標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6月18日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未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