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泗洪縣)施工17標(生態修復)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泗洪縣)已由《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蘇發改農經發〔2021〕109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以上投資和地方配套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省級以上90%,地方配套10%,項目法人泗洪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招標人為泗洪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項目代建機構為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水源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泗洪縣)施工17標(生態修復)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宿遷市泗洪縣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工程等別Ⅱ等,堤防級別3級,主要建筑物級別3級,主要任務是:迎湖擋洪堤復堤加固,新建堤防迎水坡護坡,迎湖擋洪堤堤后填塘固基,新建防汛道路,迎湖擋洪堤配套跨河橋梁,新建進退洪口門,新建、拆建配套排澇泵站,新建、加固通湖涵閘、穿堤涵洞;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程;建設征地和移民安置等。工程總投資約20.16億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2.3.1本標段招標范圍:
主要建設內容:①在17.50m堤頂路兩側路肩種植行道樹;②堤防迎水側1:3邊坡種植低矮灌木和草本植物、在14.00m平臺種植低矮灌木和草本植物、在拋石護岸處種植水生植物;③背水坡及護堤地種植喬灌草防護;④在湖區近岸帶實施濕地修復工程約1176畝;⑤對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完成后的堤頂道路兩側進行水土保持,全長10.5km,涉及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泗洪縣)施工4、5、6標。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2.3.2本標段工程投資約3089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計劃于2025年7月15日開工(具體以監理通知為準),2026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工期319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有單項簽約合同價1500萬元及以上生態修復類或水環境整治類或水土保持類施工業績。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驗收資料的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3)財務要求:基本存款賬戶目前不存在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4)信用等級要求:/。
(5)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如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以一級建造師參與投標的,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定)。無在建工程(執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定,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7)技術負責人要求:/。
(8)其他人員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專職安全員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冊人員(不含退休返聘人員)(提供2025年3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9)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分別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
(10)主要施工設備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投標文件格式“
七、資格審查資料及其他內容、
(一)投標人資格審查資料之3.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購買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陸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登錄),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7月11日9時3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