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東豐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田塊整治(二標段)(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豐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田塊整治已由遼源市農業農村局以遼農發【2024】170號文件批準建設現對東豐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田塊整治(二標段)(二次)進行公開招標,招標人東豐縣黑土地保護監測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誠邀合格單位前來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東豐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田塊整治(二標段)(二次)。
2.2建設地點:拉拉河鎮、大陽鎮、南屯基鎮、猴石鎮。
2.3項目規模:溝毀耕地恢復307.33畝、石籠田坎修筑92.87公里、田面平整(含溝毀耕地恢復面積)855.29畝、增施堆漚肥855.29畝、農橋5座、涵洞27座。
2.4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與圖紙范圍內的工程施工。
2.5最高投標限價:125,894,554.00元。
2.6計劃工期: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7質保期:建設施工單位工程質保期延長至5年,即竣工驗收后5年內“誰施工建設、誰負責建后管護”,結算工程款時預留保證金。
2.8質量標準:符合《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22)、《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規范(試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TD/T1033-2012)、農業農村部《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管理辦法(試行)》、《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辦法》及國家、吉林省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關規定的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擬派出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施工員、質量員及安全員至少各1名,具備相關專業崗位證或職稱證。投標申請人擬派出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為本單位在職人員,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應在投標文件里提供開標前(本項目投標截止日前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以投標人名義繳納的、正常繳費狀態的參保證明,證明上的二維碼要保證移動終端可以掃描識別驗證真偽,如該投標人所在的地區確實沒有帶二維碼的證明,應提供網上查詢方式,否則投標無效;招投標過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應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
3.3投標人提供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至2024)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財務審計報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業應提供資信證明)。
3.4施工單位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使用當地農民工人數占農民工總人數比例應不低于80%。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投標人應有良好的信譽:
(1)拒絕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