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揚州市分公司2025年儀征環保LTWS項目詢比(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揚州市分公司2025年儀征環保LTWS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5-14661)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揚州市分公司2025年儀征環保LTWS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5-14661)。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揚州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資金來源:采購人自籌,且已落實。
1.5標段:不劃分。
1.6成交供應商數量及份額: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個,成交份額為100%。
1.7采購方式:公開詢比(比選)。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預算:預估本次采購金額不含稅122163.99元,含稅136500.00元。其中設備部分采購預算為含稅113100.00元,稅率13%。維護服務部分采購預算為含稅23400.00元,稅率6%。
2.2采購內容:采購39處監控設備供貨及系統維護服務(含電力保障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4服務區域:江蘇省揚州市,具體以采購人指定地點為準
2.5基本供貨期:自采購人下達采購訂單之日起15天內完成供貨(完成供貨是指供貨至采購人指定地點)。
2.6基本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
2.7報價方式:根據分項報價表報“不含稅總價(元)”。“不含稅總價(元)”作為評審價來參與價格評分。
2.8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不含稅總價122163.99元,單項限價詳見分項報價表。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將否決其響應。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3.1.1依法設立:本項目要求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3.1.2財務要求: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1.3業績要求:供應商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過的“同類型項目(監控攝像頭供貨或監控系統集成維護服務)”業績,合同累計含稅金額不少于10萬元人民幣。
注:①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金額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發票或甲方證明材料的時間和金額為準;②若為單項合同,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原件的掃描件或電子件(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③若是框架合同,則需同時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原件的掃描件或電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如有)、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框架合同對應的訂單(加蓋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關鍵頁+框架合同對應的發票、或框架合同關鍵頁+框架合同對應的甲方證明材料(加蓋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聯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僅認可訂單或發票或甲方證明其中一類證明文件,若同時提供多種證明文件的以時間早者為準。④簽訂時間缺漏的,若證明材料可有效判斷業績時間滿足要求則予以認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將不予認可。
3.1.4控股管理關系: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3.1.5響應產品資格要求:
(1)響應產品必須為本次響應所涉及的全部規格型號產品。
(2)響應產品應為成熟穩定的產品。
(3)響應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的產品。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