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醫院全自動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采購項目詢比采購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N2025-05-4420
2.項目名稱:安徽省胸科醫院全自動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采購項目
3.項目單位:安徽省胸科醫院
4.項目類別:貨物類
5.項目預算:2.5萬元
6.采購內容及范圍:本項目分為1個包,包括設備(含隨機附件、技術資料等所有內容)、配套試劑的供貨、包裝運輸(包括卸車及就位至采購人指定的安裝地點)、安裝、調試、驗收、第三方接口對接、技術服務、培訓、售后服務等一切內容。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依法注冊的醫療器械制造商或經銷/代理商。
2.擬響應產品依法納入醫療器械管理時,須滿足以下條件:
2.1擬響應產品制造商參與響應時,須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適用第二類和第三類)或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適用第一類)。
2.2供應商參與響應時,須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適用第三類)或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適用第二類)(如本次擬響應產品的注冊人、備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產地址銷售的,無需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或備案,但應當符合規定的經營條件。)。
2.3擬響應產品須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注冊證(適用第二類和第三類)或醫療器械備案憑證(適用第一類)。
3.經銷/代理商參與響應時,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該醫療器械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國銷售公司或醫療器械全國總代理公司或區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須同時提供能證明出具授權的單位具有相應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證明)出具的有效授權書(函)。
4.至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供應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響應文件無效(提供承諾):
4.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4.2被稅務機關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3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