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溧水區洪藍街道水庫移民村水利基礎設施改造工程監理競爭性磋商邀請
江蘇中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南京市溧水區水庫移民扶持項目建設處(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溧水區洪藍街道水庫移民村水利基礎設施改造工程監理(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磋商,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H-2025-ZHZB028
項目名稱:溧水區洪藍街道水庫移民村水利基礎設施改造工程監理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4.02萬元
最高限價:14.02萬元,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響應文件。
采購需求:溧水區洪藍街道水庫移民村水利基礎設施改造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監理包含對工程進行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施工現場各方面關系,以及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具體要求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會計報表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滿一個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2.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供應商如為小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須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提供的產品為國家認定的節能產品和環保產品的須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2.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