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口縣廟壩等九個鄉鎮管道天然氣特許經營權項目(第二次)
城口縣廟壩等九個鄉鎮管道天然氣特許經營權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城口縣廟壩等九個鄉鎮管道天然氣特許經營權項目已由城口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設,城口縣人民政府授權城口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實施機構,招標人為城口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本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權模式,現對該項目的特許經營權(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重慶市城口縣廟壩鎮、高燕鎮、修齊鎮、高觀鎮、東安鎮、嵐天鄉、治坪鄉、河魚鄉、厚坪鄉等九個鄉鎮區域,特許經營區域范圍不隨行政區劃及規劃調整而改變。
2.2 項目概況與規模:本項目涉及重慶市城口縣廟壩鎮、高燕鎮、修齊鎮、高觀鎮、東安鎮、嵐天鄉、治坪鄉、河魚鄉、厚坪鄉等九個鄉鎮區域,現有天然氣主管道176.32公里,主要經營管道天然氣,向上述區域的鄉鎮居民、工業和商業提供管道天然氣。
2.3 本次招標項目總投資額: 約2129.23萬元
2.4 招標范圍:城口縣廟壩等九個鄉鎮管道天然氣特許經營權項目包含中標特許經營權人對城口縣內相關區域的燃氣的供應、輸、儲、配、銷售及其管網的安裝、維修、銷售、管理及技術咨詢,燃氣設備銷售,天然氣管材及配件銷售。主要經營管道天然氣,提供管道天然氣,滿足本項目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的用氣需求,保障安全平穩供氣(本次招標不含建設內容)。同時中標特許經營權人應按照《燃氣服務導則》(GB/T 28885)和《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等規定,向本項目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的用戶提供相應服務。特許經營期滿后自動終止,資產移交給招標人或城口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中標特許經營權人在中標后成為現有天然氣主管道的產權所有人,其支付費用將用于承擔城口縣政府對鄉燃公司的依法清算及補償。
2.5 特許經營期限:30年(自特許經營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2.6 標段劃分: /
2.7 其他: /
3. 政府采購工程
3.1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燃氣運營企業;
4.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績條件:投標人需在中國境內具有不少于一個城鎮(縣區及以上)燃氣特許經營權項目業績,且項目已連續正常運營3年以上;
4.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4.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具體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2。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