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監理(第二次)
成都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監理 / 標段 (第二次)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成都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監理 / 標段(第二次)已由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成發改政務審批【〔2024〕2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家投資-非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成發改政務審批【〔2024〕23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麓山大道(雙簡路一天府大道)現狀DN300~DN600管道改造;天府新區增設二級分區流量計;中心五城區、高新區、天府新區及郫都區增設DMA小區監控水表;16萬只老舊水表升級改造;新建一批管網壓力、水質監測點;建設漏損控制平臺、供水綜合應用平臺;購置漏水噪音檢測儀125套,多節柔性壓力管道檢測機器人1套。
2.2質量要求:滿足國家及地方相應現行規范要求并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審查。
2.3招標范圍:成都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全部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施工、信息化系統建設、臨時及正式供用電工程施工、材料(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工程接收、缺陷責任期等階段的建設監理工作,工程資料歸檔和配合審計、水保驗收、項目后評價等相關服務)。
2.4監理服務期:從本工程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期滿后28天,且按規定配合完成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審計或審計備案、竣工備案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3.1.1 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3.1.2信譽要求:不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限制投標的情形;3.1.3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省外企業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已公開的入川信息網頁截圖(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有)。
3.1.4所有投標人應具有針對本標段的《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網絡登記表》《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基礎信息網絡登記表》(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有); 3.1.5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市政公用工程)執業證書,無(業績要求),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1.6財務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內)無虧損;3.1.7業績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監理或新承接的項目共不少于1個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是指: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億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監理業績(資格業績需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提供)。;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的單位資質的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須不超過2家。聯合體需符合有關聯合體投標的規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