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市金源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廢氣綜合治理技改工程項目EPC總承包公告
酒泉市金源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廢氣綜合治理技改工程項目
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酒泉市金源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廢氣綜合治理技改工程項目EPC總承包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酒泉市金源礦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代理機構酒泉國贏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JQGY(2025)126號
2.2招標項目名稱:酒泉市金源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廢氣綜合治理技改工程項目EPC總承包
2.3建設地點:酒泉市金源礦業有限公司廠區
2.4建設規模:
一標段:煤場全封閉工程。封閉煤棚總建筑面積40309.0㎡,地上1層,室內外高差0.15米,網殼結構高度42.5米,網殼投影面積49927.8㎡,屋頂氣樓高度3.0米,建筑高度為46.1米。EPC總承包概算投資10575.6137萬元。
二標段:廢氣綜合治理技改工程。EPC總承包概算投資3819.6133萬元。
1)5.5米搗固焦爐脫硫脫硝除塵系統升級改造工程,達到超低排放。
2)焦爐機側除塵系統升級改造工程,達到超低排放。
3)焦爐焦側除塵系統升級改造工程,達到超低排放。
4)干熄焦新增脫硫設備,達到超低排放。
5)備煤系統及焦線除塵升級改造。
6)化產區域VOCs治理技改工程,達到超低排放。
2.5計劃工期:
設計完成時限:2025年08月31日前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計劃施工總工期:486日歷天(停工期順延)
實際開工時間與計劃開工時間存在差異的,計劃竣工時間相應進行調整。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
2.7招標范圍:
酒泉市金源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廢氣綜合治理技改工程項目EPC總承包,包括建設紅線范圍內設計、施工、采購、竣工驗收合格后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所有內容。具體如下:
設計部分:包括初步設計(含概算)、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含預算)、施工圖審查,包括但不限于獨立成冊的項目涉及所需:消防專篇、節能專篇等設計服務。后期服務(須設常駐現場代表);
物資采購供貨:本工程建設所需的的全部設備及材料(含運維專用工器具、備品備件)的采購、運輸、倉儲、驗收、功能性試驗及現場保管、發放等。
建安部分:包括土建施工、配套附屬工程,直至竣工驗收合格、試運行;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設計工作范圍內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室外工程、設備系統調試等工作均為本EPC總承包項目的施工范圍;施工圖預算、竣工圖紙及竣工結算編制。
項目管理:對承包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管控和負責;承包人應當建立相應組織機構、項目實施工作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編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職業健康與環境管理、信息文檔管理、人員培訓等工作,按照合同及本項目相關要求做好設計/設備材料采購/現場建安施工各階段管理協調。
售后服務:投標人必須承諾對提供的所有硬件設備給予保修期內的設備原產廠商免費技術支持服務;同時根據發包人要求,在重大活動期間提供現場保障服務。投標人必須提供投標設備的詳細配置清單及分項詳細報價,性能應答必須與報價中的詳細配置一致。投標人在中標并簽署合同后,如在供貨或系統集成時出現因設備配置有任何遺漏而不能滿足系統運行要求時,所遺漏的設備或部件均必須由中標人免費提供。
其他工作:
①協助招標人辦理設計和預算算審批、施工備案報建及與本工程項目相關的其他工作;
②協助招標人辦理其他報建、送審工作;
以上所述的招標范圍僅是概括性的。投標人應參閱招標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圖紙、技術規范書、規范、合同條款及風險范圍等。
2.8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甘肅省以及相關行業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中的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要求,并滿足本合同相關的設計文件要求。
(2)工程設計質量標準:合格,滿足現行國家、甘肅省以及相關行業有關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設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并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及圖紙審查單位的審查及相關手續;
(3)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工程驗收合格,滿足設計文件及現行國家、甘肅省以及相關行業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一標段:
(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須附聯合體投標協議書,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兩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及履行合同和協議中應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協議書原件應掃描裝入投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