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公告
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經利行審投發[2022]33號、利行審投發[2023]24號、利行審投發[2024]1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利津縣財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備采購及安裝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
項目編號:E3705000001002394;利建招公字【2025】第8號
建設地點:利津縣城區。
項目規模:利津縣再生水利用項目位于利津縣西部污水處理廠西側,新建再生水廠3萬m3/d,本次招標主要采購內容包括自控系統、電氣系統、泵及電動葫蘆、工藝管道、閥門、工藝設備等,具體詳見采購清單。
預算金額:31117824.13元。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交貨期:按照招標人下達的供貨計劃交貨,每批次在接到招標人書面通知后60日內供貨完畢,接到招標人安裝通知指令后60日內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
交貨地點: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施工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
2、招標范圍
設備供貨、現場安裝和調試、驗收、人員培訓、技術服務、質保期服務等全部內容,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清單及技術規格書。
三、投標人應具有的條件
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必須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本項目只接受主要設備(反滲透裝置膜元件、超濾裝置膜元件)制造商或唯一授權的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若投標人為代理商時,須提供主要設備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