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甌江口西片污水處理廠改造提升工程設備安裝標段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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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本項目溫州甌江口西片污水處理廠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浙江溫州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發改應急局以溫海經發改審[2024]31號 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溫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溫州市市政工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污水處理設備及安裝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1)、本工程位于溫州市排水公司甌江口污水處理廠現狀廠區內,不新增占地,僅增加設備安裝內容。
2)、本工程的主要通過在現狀處理構筑物內增加設備使處理能力由現狀 1.9 萬噸/日擴容至 4.5 萬噸/日。出水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同時為解決擴容后污水排放問題,同步實施排江管道,將尾水排至甌江。
2.2招標范圍
提供安全、穩定、可靠運行的全套工藝設備、電氣儀表自控系統及附助管道、電纜、管配件等,并負責上述所有供貨內容的安裝、調試及指導試運行工作。本工程作為功能性招標項目,以出水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為基本要求。不論本招標文件是否指明,保證本工程正常運行必須的設備和附件供應是承包人的職責。設備的功能應貫徹項目整體設計理念,承包人應對設計參數、設備選型、水頭損失計算、管路布置和安裝尺寸等進行詳細復核,確保處理效果。
2.3 工期:
本項目總工期12 個月(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等,直至完成環保驗收止)。
2.4 質量要求:合格。
2.5 最高限價:人民幣3174.6649萬元。
2.6 質保期要求:整體質保期2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須同時具備以下①和②條規定的條件或組成具備①和②條件的聯合體: ①具有水環境污染防治服務能力的單位(符合3.3款要求),②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2 本次招標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成員(含牽頭人)數量不超過2名;②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責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