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6726003高麗營鎮中心區集中供熱工程(監理)監理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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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營鎮中心區集中供熱工程(監理) 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高麗營鎮中心區集中供熱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順義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順義發改(審)〔2024〕18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順義區高麗營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監理與相關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建設地點 高麗營鎮夏縣營供熱地塊
2.2 本工程建設規模 總建筑面積為2871.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81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61.31平方米。其中:鍋爐房建筑面積1797. 35平方米,建筑高度13.8米,地上1層;輔助樓建筑面積800.81平方米,建筑高度8.7米,地上2層,地下1層;億都川開閉站建筑面積250.62平方米,建筑高度4.35米,地上1層;門衛室22.94平方米,建筑高度3.3米,地上1層。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6938.59 (萬元)
2.3 本工程計劃工期 270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建筑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節能工程、電梯以及紅線范圍內的室外工程等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顯示的全部工程的監理服務。
2.5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