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仁懷市中醫(yī)院遷建項目(二標段)施工招標答疑澄清文件
回復函各潛在投標人:關于各潛在投標人提出的相關疑問,我公司受招標人的委托對相關疑問作統(tǒng)一回復如下:疑問1:請公布《發(fā)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的數(shù)量、單價合價。以便于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核實清單中的甲供材料數(shù)量,是否與招標人公布的甲供材料17750950.27元保持一致?回復:甲供材清單已在招標清單中公布,請仔細查閱招標清單。甲供材最終由招標人實際采購的金額為準,投標時按照《發(fā)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內容填報投標報價。疑問2:關于甲供材稅金部分的疑問根據(jù)招標文件第19條關于甲供材料的約定第①條“投標人投標時應計入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中,中標后,招標人扣除甲供材料款不與支付”。且招標清單約定含甲供材部分的增值稅的計算基數(shù)為稅前工程造價-甲供材料費。
1、是否表明中標人最終向招標人開具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為本項目最終結算金額-甲供材料費;回復:甲供材是由招標人負責采購,招標人與中標供應商結算。疑問3、甲供材部分的增稅發(fā)票開具對象是中標人還是招標人。回復:招標人與中標供應商結算。疑問4:關于工程量清單的疑問根據(jù)招標文件10.2.1第5條的要求,我單位對圖紙和工程量清單進行復核,整理出工程量清單特征與圖紙不相符的部分,詳見附件一,請招標人進行復核。回復:詳見附件疑問5:根據(jù)貴司18號招標文件澄清內容中,進度款支付比例從80%調整到70%,竣工支付比例從90%調整到80%。根據(jù)“財政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2022年6月30日發(fā)布的《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80%。同時,在確保不超出工程總概(預)算以及工程決(結)算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約定保留不超過工程價款總額3%的質量保證金外,進度款支付比例可由發(fā)承包雙方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此外,浙江省規(guī)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5%。山西省也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當依據(jù)已確認的當期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合同約定的進度款的85%”。所以貴司能否將進度款支付比例為70%和竣工驗收支付比例為80%,調整為進度款支付比例為80%和竣工驗收支付比例為85%,謝謝。回復:按照招標文件和澄清內容要求。疑問6:招標文件格式中“
八、其他材料”需填寫內容在投標編輯軟件中無顯示“
八、其他材料”可填寫上傳資料的位置。詳見截圖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