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上海市浦東新區物資(一體化智能泵站集成系統)框架協議采購公告
現對中鐵十一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所屬項目2025-2026年度所需的一體化智能泵站集成系統進行框架協議公開采購,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參與。
1.公司概況、采購范圍
1.1公司概況:
中鐵十一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系中鐵十一局集團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4億元。施工項目遍及全國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主要分布在北京、廣州、上海、武漢、沈陽、昆明、長沙、南昌、鄭州、青島、南寧、貴陽、寧波、溫州、蘇州、西安、廈門、南京、洛陽、杭州、合肥等地。
1.2采購內容:
1.2.1一體化智能泵站集成系統,具體內容詳見采購公告附件1《采購物資包件清單》。
1.2.2本次框架協議采購各包件內采購數量不作為實際供應依據,僅針對供應商報價及評審需要,具體以區域所屬單位實際需求為準。
1.3框架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建筑門窗
2.1.1營業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備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1.2生產能力:生產能力應滿足采購人施工進度的要求;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專業生產設備、檢測設備。
2.1.3財務能力:
(1)供應商為一般納稅人,須提供連續兩年(2022年至2023年或2023年至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相關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未發生連續兩年虧損情況。
(2)供應商為生產商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供應商為代理商的,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
2.1.4質量保證能力:產品質量符合最新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并滿足設計要求;須提供近兩年(2023年6月至今)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采購物資達到國家標準的合格檢測報告各一份;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文件與安裝資質文件。
2.1.5供貨業績:供應商須提供近兩年(2023年6月至今)至少2份國家級重點市政工程或軌道交通相關項目的供貨業績(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供貨合同復印件等),單個業績不少于100萬元,需提供合同及相應履約證明文件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1.6履約信用:供應商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得在最近五年內(2020年4月以來)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投標資格且處于處罰期(以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投標人不得在國鐵集團《日常不良行為信用評價結果通知》范圍內(按規定復檢合格的除外);投標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
2.1.7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2)供應商為代理商的,須提供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生產商授權函或代理證明。生產商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參與同一包件的報價。
(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供應商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
3.采購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