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縣區公益性小型水庫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實施方案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沙縣區公益性小型水庫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實施方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沙縣區公益性小型水庫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實施方案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函[2025]3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三明市沙縣區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及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三明市沙縣區水利局,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瑞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沙縣區公益性小型水庫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實施方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三明市沙縣區;
2.2 項目建設規模:工程總投資約59.34萬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按照《三明市水利局關于全面推進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界工作實施的通知》規定,43座公益性小型水庫的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界的編制工作;
2.5 最高控制價:593400元;
2.6 質量標準:編制成果文件必須符合現行的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規范、標準的規定,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和審查工作;
2.7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行業設計乙級資質且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不低于測繪資質乙級或不低于水利工程測量資質乙級資質,并具備/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和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試驗檢測儀器設備適用于有勘察項目的情況)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不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