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玄武區紅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污水處理運營委托管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玄武區紅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污水處理運營委托管理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雨花臺區花神大道23號1號樓西4F408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CZX-CS-202501115
2.項目名稱:南京市玄武區紅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污水處理運營委托管理項目
3.項目所屬行業: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及《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等文件規定,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項目預算:人民幣16萬元
6.最高限價:人民幣16萬元,超過此價格的報價作無效標處理。
7.采購需求:南京市玄武區紅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污水處理運營委托管理項目。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兩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自然人提供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6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份的會計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或銀行出具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其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滿一年的無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
4.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享受免繳、緩繳的,提供證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
本項目按照以下第
(1)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服務: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_%。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_%。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具體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與標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